國有財產法 (民國 101 年 01 月 04 日 修正)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本細則依國有財產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訂定之。 ... 國有財產屬於 不動產者,應依民法及土地法規定為國有登記:屬於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者,應依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網站 四)各機關學校經管之國有公用土地,依法律規定出租予他人建築使用者,得以承租 人不得申請設定地上權為要件,本於該 ...
國有財產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4年4月12日 ... 非公用財產以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為管理機關,承財政部之命,直接管理之。 .... 前項 期限及非公用財產類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擬定報請行政 ...
財政部-所有條文(外部版) 一、為利管理機關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但書規定辦理國有公用不動產 出租或利用,提昇運用效益,特訂定本原則。二、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或利用,依本原則規定辦理。但主管機關或管理 機關依組織法規或主管法律規定或徵得財政部同意訂有作業 ...
國有財產法 依前條取得之國有財產,其範圍如左: 一、不動產:指土地及其改良物暨天然資源。 二、動產:指機械及設備、交通運輸及設備,暨其他雜項設備。 三、有價證券:指國家所有之股份或股票及債券。
國有財產法 總統五十八年一月二十七日令公布 總統六十年五月五日六 臺統(一)義字第八一 號令修正公布 總統六十四年一月十七日六四臺統(一)義字第 二八三號令修正公布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網站 有關法令: (一) 國有財產法第 7條、第11條、第28條、第32條、第36條、第40條同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9條、第25條、第28條、第38條規定 (二) 國有出租基地租金率調整方案 (三) 中央政府各機關珍貴動產不動產管理要點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 之國有財產,其保管、使用、收益及處分不合本法規定者,應改依本法辦理。其應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管理 ... 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Author s2639 Last modified by nknu Created Date 10/12/2010 3:50:00 AM Company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財政部-法規查詢系統(外部版) [行政規則],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欠稅清理競賽獎勵要點. 24. [行政規則], 財政部 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要點. 25. [行政規則],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