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提供委員會組織、職掌、歷屆委員、主文公告等。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通常被簡稱為公懲會,屬司法院下設的機關,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同為中華民國司法制度中的終審法院。公懲會掌理懲戒權,負責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為懲戒處分。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首頁 > 所屬各機關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聯絡地址:10048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一二四號三樓 聯絡電話:(02)2311-1639 檢舉貪瀆不法專用信箱:臺北郵政14-79號 專用電話:(02)2311-6021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訴訟轄區圖
公務人員懲戒法 第四條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對於受移送之懲戒案件,認為情節重大,有先行停止職務之必要者,得通知該管主管長官,先行停止被付懲戒人之職務。 主管長官對於所屬公務員,依第十九條之規定送請監察院審查或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而認為情節重大者,亦 ...
司法院書狀參考範例─公務員懲戒部分 編號 書狀類別 相關條文 使用說明 1 民事起訴狀(侵害專利權)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第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44條 因專利權被侵害,權利人請求侵害人賠償損害及停止侵害行為。 2 民事起訴狀(侵害商標權)
公懲會網站 : 首頁 > 在職委員簡歷 本會簡介 在職委員簡歷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在職委員簡歷表 ... 曾任檢察官、法官、臺灣新竹、宜蘭、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法務部檢察司司長、常務、政務次長、臺灣 ...
司法院書狀參考範例公務員懲戒部分 訴訟協助> 書狀參考範例. *. 書狀參考範例─公務員懲戒部分 ...
公務員懲戒專區 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一、法規命令1、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規則 2、公務員 ... 法規草案一、公務員懲戒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99.02.09送立法院審議版本).
公務員懲戒法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 司法院 第1條 公務員非依本法不受懲戒。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2條 公務員有左 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受懲戒:. 一、違法。 二、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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