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條文 第 1 條 本辦法依勞動基準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事業單位應依本辦法規定舉辦勞資會議;其分支機構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 ,亦應分別舉辦之。 事業單位人數在三人以下者,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委員,不受第三條 、第五條至 ...
勞資會議實施步驟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勞工局http://www.bola.tcg.gov.tw/server/server_1.asp,「表單下載」項下,「勞資爭議」項下)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於民國七十四年五月十三日發布,九十年十月二十九日修正,事業單位應依該辦法舉辦勞資會議,其分支機構人數在三十人 ...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暨解釋令 第一條 本辦法依勞動基準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事業單位應依本辦法規定舉辦勞資會議,其分支機構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亦應分別舉辦之。 解釋令 勞工超過三十人之分支機構應另行舉辦勞資會議。
勞資會議 - 新竹市政府勞工局 勞資會議代表名冊格式 勞資會議代表遞補(改派)名冊格式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資會議-勞資會議 勞資會議代表名冊 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規定為何?勞資會議代表選出或派定後,事業單位應於 ... 1.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備查函及表單格式(含範例) (86 KB) 2.勞資會議代表變更名冊備查函及表單格式(含範例) (52 KB) 3. ...
事業單位勞資會議成立及名冊之備查 - 申辦服務- 【彰化縣政府- 勞工處】 勞資會議至少每3個月舉辦一次,其勞方代表選舉公告及各屆次會議紀錄免送主管 機關備查,惟會議紀錄仍應由主席及紀錄 ...
資遣勞工通報案 - 業務資訊 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 ... 資 遣費乙節,同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資遣費。
勞動及人力資源局 - 勞資會議 - 桃園縣政府入口網站 注意事項 1. 勞資會議每三個月至少舉行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2. 勞資會議開會通知,事業單位應於會議七日前發出,會議之提案應於會議三日前分送各代表。 3. 勞資會議之主席,由勞資雙方代表各推派一人輪流擔任之。
小葉的隨想: 勞資會議!? - yam天空部落 公司突然舉辦「第二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卻讓我納悶那第一屆選舉是何時舉辦的呀?並且任期三年的第一屆的勞資會議到底決議了什麼攸關我們小勞工的事項呢?上網查了相關的法令文章,才發覺原來勞資會議是...
(參考用)如何舉辦和諧的勞資會議 - 保全公會系統 選派勞資會議勞資代表 1、雙方代表各為二至十五人。資方代表:由雇主指派。勞方代表:有工會者由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無工會者由全體勞工直接選舉。2、任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