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3月29日勞動4字第0940015556號函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年3月29日勞動4字第0940015556號函 主旨:有關「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繼續依勞動基準法 第56條第1項規定,按月於五年內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 金」,並非完全提存勞工退休金之意,釋如說明,請 查照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