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第三條 勞工保險之一切帳冊、單據及業務收支,均免課稅捐。 第四條 勞工保險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第二章保險人、投保單位及被保險人 第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統籌全國勞工保險業務,設勞工保險局為保險人 ...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保險人應於每年年終時編具總報告,送監理會審議後,由監理會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第五條 監理會應按季編具業務監督、爭議審議及財務稽核報告,並於年終編具總報告,均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94 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六條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之下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一、受僱於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 ...
勞工保險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保障勞工生活,促進社會安全,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 第二條 (勞工保險種類) 勞工保險分下列二類: 一、普通事故保險:分生育、傷病、醫療、殘廢、失業、老年及死亡七種給付。
勞工保險條例-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2014年1月29日 - 前項人員參加保險後,非依本條例規定,不得中途退保。 ..... 前項被保險人具有國民 年金保險年資者,得依各保險規定分別核計相關之年金給付,並由 ...
職災勞保傷病殘廢給付(附失能給付標準表) 1.普通事故保險:分生育、傷病、醫療、殘廢、 失業、老年及死亡七種 給付 ... ...
第二百六十二條(解除權之消滅--受領物不能返還或種類變更) 第二百六十二條(解除權之消滅--受領物不能返還或種類變更)
勞工保險條例(100.4.27母法及細98.2.26則) 勞工保險條例(97年8月1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 98.1.1實施 1.中華民國四十七 ...... 第七十七條本條例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七十八條本 ...
鼎禎理律顧問有限公司|失能給付標準表 說明事項: 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12月25日修正發布之「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68條及69條第2項規定: 依本條例第53條或第54條規定請領失能給付者,應備下列書件: (一)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五)失能給付-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2014年4月23日 - 被保險人加保前之殘廢,於保險有效期間殘廢程度加重者,依殘廢給付標準表應核定之殘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