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 - 植根法律網 失業給付每月發給一次,按申請人離職辦理勞工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發給。受領失業給付期間另有工作者, 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八十部 分,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