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勞工局:勞基法經裁罰後,雇主不改善,同一人再次申訴,不予受理! | 苦勞網 今年4月小小工程師,向北市勞工局申訴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不幾付加班費,勞工局按勞基法,因雇主 ... 用規避稽查 開罰 對方已經倒閉了 害勞方為了那件事情 折磨了快1年 心情才平復 所以 那個北市勞工局:勞基法經裁罰後,雇主不改善,同一人再次申訴 ...
合作夥伴課程-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教育訓練課程--幫助員工勝任工作並發掘員工的最大潛能 教育訓練規劃執行與E-learning培訓工作必須做到具有針對性,要考慮不同受訓者群體的具體需求。對於新進員工來說,培訓工作能夠幫助他們適應並勝任工作,對於在職員工來說,培訓能夠?明他們掌握 ...
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權益簡明表 ... :特定性定期契約超過一年應報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97年1月21日於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舉辦之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說明會 工作規則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 30人以上 者,應依其事業性質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 勞基法第70條 ...
[問題] 工作未滿3個月 要告知離職後7天才可以離職嗎? 勞基法只規定工作三個月以上離職,需要有離職預告天數,你工作未滿三個月原則上不需預告,但須依照公司規定完成離職手續,你直接不去上班,沒有把離職手續完成,難保在發薪時被雇主刁難,但是勞基法有規定不得預扣勞工薪資,無論任何理由雇主 ...
派遣員工,誰說不用資遣費? - Welcome to Career Media 為了避免雇主藉定期契約規避勞基法的規定,勞基法第9條也特別就簽訂定期契約之 情形加以限制,僅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始可簽訂定期 ...
爭取─「公務機關約聘僱、臨時人員」一體適用勞基法!! 同樣是受雇者,公務機關的「約聘僱」、「臨時人員」卻不適用勞基法,勞基法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本法適用於一切勞雇關係」。但勞委會之行政解釋僅將技工、工友、駕駛、國會助理列為適用勞基法人員,其餘公務機關之約、聘僱及臨時人員竟全數排除。
勞委會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派遣工不得逾總雇用人數3 ... 2014年2月7日 - 行政院人事總處副人事長張念中:目前政府機關派遣人力最多的部會分別是農委會、 經濟部 ...
Welcome to Career Media 大銘與某 人力派遣公司簽訂1年期的雇用 契約,接受派遣至某 公司擔任專案行政人員,1年屆滿,大銘擔心即將失業,請教律師,這種短期的雇用 ...
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 - 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五)主管機關:指本院、各二級機關、臺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及臺灣省諮議會。 (六) 經費核撥機關:指就主管業務 ... 各機關亦不得自行招募人員後,轉介派遣事業單位受 僱為派遣勞工。 (五)各機關與新派遣事業 ...
事業單位、要派單位及派遣勞工三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 - 台灣勞工雙月刊 增訂「派遣專章」,並陸續與勞、資、政等三方代表,分別舉辦. 《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座談會交換意見。 《財富》(Fortune)排名全球前500大公司,總部設於瑞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