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刑事訴訟─刑事訴訟之審理 但依 刑事訴訟法第489 條第2項規定諭知管轄錯誤及移送者,不在此限。( 第2項 ...
part 2-CH6 p001-027 - 元照網路書店-doi註冊,學術期刊,大專用書,簡體書-法律-政治-公行-經濟-財金-資訊-教育-語言 獨立告訴。」又, 刑事訴訟法第233 條第2項 :「被害人已死亡者,得 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 ...
問題17:聲請再議的規定為何? - 常見問題-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2012年4月27日 ... 刑事訴訟法(以下稱本法)第256條第1項規定:「告訴人接受不起訴處分書 ... 本法第 257條規定:「再議之聲請,原檢察官認為有理由者,應撤銷其 ... 第二項)聲請已逾前 二條之期間者,應駁回之。
256-1、257 條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第二審法院於為前項裁定前,得向第三審法院調取卷宗及證物。 檢察官依第一百十八 條第二項之沒入保證金、第一百十九條 ...
刑事訴訟法第161、163、228、256 - 法源法律網-相關法條 法源電子報. 訂閱電子報 ... 第九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之規定於本項之情形 準用之。 現行法條 ... 現行法條, 第257 條
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一審 - mywoo 第九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之規定於本項之情形準用之。 大法官解釋(1)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2)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1) ...
刑事再議相關問題? - Yahoo!奇摩知識+ 答:按照刑事訴訟法第257條第1項規定:再議之聲請,原檢察官 認為 ... 如果是那麼原 檢察官就可以直接處理,但是原檢察官認為再議是沒有理由的,才會依刑事訴訟法第 257條第2項規定:原檢察 ...
六法全書-刑事訴訟法-第257 條-原檢察官或首席檢察官對再議之核定 ... 原法院首席檢察官認為必要時,於依第二項之規定送交前,得親自或命令他檢察官再 行偵查,分別撤銷或維持原處分;其維持 ...
刑事訴訟步驟刑事訴訟法@ bibi2009pc的部落格:: 痞客邦PIXNET :: 2. 另提狀紙再告,須有新事證 (或依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一款; 第420條第一、二、四 、五款,可聲請再審)。 倘若能百分之一百 ...
刑事訴訟之再議程序與偵查終結– 從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之判決討論之 ... 2013年7月5日 ... 檢察機關依現行刑事訴訟法第257條規定:「(第1項)再議之聲請,原檢察官認為有理由 者, ... (第2項)原檢察官認聲請為無理由者,應即將該案卷宗及證物送交上級法院 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