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Q&A彙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與答 第一章 總則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適用範圍 建築物區分所有的定義 專有部分的定義 界定專有部分範圍 界定共用部分 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的區 分 第二章 住戶之權利義務 約定專用事項的方法 條例施行前佔用防空避難設備者的處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與答 四、界定專有部分範圍。 問 在購置公寓住戶中,專有部分所及範圍如何界定? 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建築物所有權第 一次登記時其測繪原則,外牆以外緣為界,共用之牆壁,以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公寓大廈管理問與答 公寓大廈管理問與答 【住戶之權利義務】 1.公寓大廈之承租人是否有繳納公寓大廈公共基金之義務? 答: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公寓大廈應設置公共基金,其來源如下:1、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1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 ...
崔媽媽基金會 四十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表決權之計算方式。 問: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行使表決權有何特別限制?又未能出席會議時,如何行使表決權? 答:依照公寓大廈管理 ...
崔媽媽基金會—公寓大廈相關法律條文 公寓大廈相關法律條文.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公寓大廈 規約範本 · 公寓大廈問與答 · 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 · 公寓大廈公共意外責任 ...
公寓大廈管理Q&A彙編|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答:規約之定義,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第十二款之規定是:「公寓大廈區分 .... 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規約,其決議事項較都市計劃法、建築法等法令 ...
公寓大廈管理Q&A | | 律師事務所-台灣法律網 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第二項規定「住戶對共用部分之使用 應依其設置目的及通常使用方法為之。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同條第四項規定「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問與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 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此一規定與民法第七百六十五條 ...
崔媽媽基金會 三十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程序。 問: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要件及會議通知方式有無規定? 答:區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