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Q&A彙編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營建署全球資訊網 受僱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廢止其認可證或停止其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務三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公寓大廈管理Q&A彙編【管理委員會及管理負責人】 40-68 - 龍遊四海 - Yahoo!奇摩部落格 答:按管理委員會之定義,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九款之規定,「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由此觀之,管理委員會是屬執行機構;而管理負責人之定義 ...
公寓大廈管理Q&A彙編【管理組織報備】篇 - 莊友善的部落格 - Yahoo!奇摩部落格 二個比鄰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可否合併為一個管理組織。 答:已報備成立之二個管理委員會,如其為二個比鄰之公寓大廈,得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合併為一個管理組織;另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或依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規定,以一開發許可申請案之 ...
公寓大廈-中央/各縣市公寓大廈主管機關 中央/縣市 主管機關 備註 內政部 營建署 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 公寓大廈自治管理手冊(PDF檔) 台北市 台北市建築管理處 服務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轉8388 職掌:公寓大廈管理及其組織核備、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之管理與許可等事項。
急.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它的主管機關是哪個單位? 20點 - Yahoo!奇摩知識+ (台北市)公寓它的主管機關是哪個單位?我租在商業區的大樓的最高層(但2/3住戶是一般住宅自用.管理費公司戶是住宅戶的1.5倍管理費以坪為單位).1.大廈管理委員會說我們公司較多人.須多付管理費.只有我這一戶(.請問可以這樣嗎?
管理委員會之職權為何?如何運作?* - 聯晟法網 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 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第17條:住戶於公寓大廈內依法經營餐飲、瓦斯、電焊或其他危險營業或
社區管理委員會做得不好,住戶可以拒繳管理費嗎? - 社區管理委員會 - 社區居民討論區 | 公寓大廈社區大樓 ... ... 要在區分所有人會議時提出,並做成決議記錄,社區管理委員會就有義務執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8條第4款規定,若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未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顯然影響住戶權益者,可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 ...
如何申請”社區管理委員會” - Yahoo!奇摩知識+ 管理委員會一旦通過成立之後,接下來便是報備手續了。管 理委員會成立之後,要進行報備,首先必須清楚向誰報備。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 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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