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通常被簡稱為公懲會,屬司法院下設的機關,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同為中華民國司法制度中的終審法院。公懲會掌理懲戒權,負責對違法失職的公務員為懲戒處分。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修正日期】民國82年7月14日 【公布日期】民國82年8月4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二十年六月八日國民政府公布 2‧ 中華民國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 3‧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 4‧ ...
公懲會網站 : 首頁 > 法規疑義解答 > 公務員懲戒法規疑義解答彙編(民國93年印行本) > 肆、公務員懲戒相關法規 ... 肆、公務員懲戒相關法規(93年印行時法規)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民國二十年六月八日國民政府公布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三月三十日立法院修正全文十條,同年四月十五日國民政府公布,同年七月一日施行
公懲會網站 : 首頁 > 職掌與組織編制 本會簡介 職掌與組織編制 本會依憲法77條規定掌理全國公務員之懲戒事宜,凡遇公務員有違法失職情事,不論職等高低、政務官或事務官,統由本會依法審議。 現行本會組織法規定置委員長一人,特任,並任委員,綜理會務,監督所屬職員。
請問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的全文是什麼? - Yahoo!奇摩知識+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中華民國二十年六月八日國民政府公布 中華民國三十七年三月三十日立法院修正全文十條,同年四月十五日國民政府公布,同年七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一月十六日總統令修正公布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 中華民國 20 年 3 月 28 日 制定28條 中華民國 20 年 6 月 8 日公布 國民政府公布 中華民國 21 年 6 月 11 日 修正第4, 10, 11條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民國82年)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民國74年)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 立法於民國82年7月14日(現行條文) 1993年 7月 14日 1993年 8月 4日 公布於 民國82年8月4日 總統(82)華總(一)義字第 3801 號令 有效期:民國82年(199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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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辦事細則 本細則依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組織法第九條制定之。 ...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設書記廳分左列各科室: 一、文書科。 二、議事科。 三、總務科。 四、會計室。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