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法 各種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 應經審查,審查人員資格、審查內容、退補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定之。 --102年1月23日修正公布前原條文 ...
2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 銓敍部全球資訊網[ 法規彙編] 本法第四條第二項所稱品德及忠誠之查,指擬任機關於擬任公務人員前應負責切實 調查,並通知其填送服務誓言及於擬任人員具結書具結確無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 ...
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任用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之。 ... 本法第六條第一項所稱應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依職等標準列入職務列等表,指各機關 .... 本法第十六條所稱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相當高等 ...
S-link歷年題庫彙編03‧公務人員考試&升官等考試‧ NO 考試項目 考試科目 1. 共同科目(薦任) 。國文。法學知識與英文(顯示閱讀檔) 2. 一般行政(薦任)all 購買。行政法(顯示閱讀檔)。行政學(顯示閱讀檔)。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公共管理 3. 一般民政(薦任)all 購買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 國立陽明大學 名 稱: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民國 88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 第 1 條 本法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制定之。 本法未規定事項,準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 2 條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 (以下簡稱升官等考試) ,分簡任及薦任二官等考試
考試名稱:公務人員簡任升官等考試 第一條 本法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制定之。 本法未規定事項,準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二條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以下簡稱升官等考試),分簡任及薦任二官等考試。 本法修正公布前之原委任升等考試,於本法修正公布後以繼續辦理五 ...
中華民國考選部(Ministry of Examination,R.O.C(Taiwan))全球資訊網 - 公務人員考試法規 第 四 條 本法第四條第一款所稱具有法定任用資格現任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人員,指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九條所定委任職任用資格,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或派用人員派用條例進用為委任或委派第五職等,經銓敘審定有案之有給專任者。
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 - 植根法律網 一、為使年資計算更為明確,並參考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 定,使「簡任升官等考試」與「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之衡平,將第 一款應考年資「三年以上」修正為「四年以上」。 二、依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 ...
中華民國考選部(Ministry of Examination,R.O.C(Taiwan))全球資訊網 - 公務人員考試法規 緊急通告 最新考試公告 考政焦點快報(含最新消息) 徵才公告 首長簡介 部長簡介 部長的話 政務次長簡介 ... 第 一 條 本法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制定之。 本法未規定事項,準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 中華民國考選部(Ministry of ... 第一條本細則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條之規定 ... 後備軍人管理機關於各該考試前所出具之列管證明書;所稱作戰或因公負傷,其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