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10條 (初任人員之分發任用) ...
公務人員任用法 公務人員任用法 中華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總統公佈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一月十四日考試院 (76)考壹秘議字第 一二一號令 :「自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一月十六日起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00.01.03.局考字第1000021641號 - 行政令函-全國 ... 您現在的位置:全國人事法規釋例> 行政令函 ... 有關各機關實施人力控留措施應遵循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 ... 說明: 一、為維持為民服務品質,往例於每年農曆春節 連續假期前通函各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前、後1日上班日應實施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修正草案研商會議議程 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9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之規定,經本部審慎研議後擬仍予刪除,是否妥適?請討論。 2. 本部就任用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修正草案 公務人員任用法(以下簡稱本法)前奉 總統於九十九年七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以本法 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九款(以下簡稱本款)「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不得任用為 ...
司法院大事紀要 102年度大事紀要 日 期 內 容 102.09.03 一、林秘書長錦芳主持司法院第30次主管會報。 二、最高法院召開102年度第13次刑事庭會議,通過102年刑議字第4號提案第1子題、第4子題決議文, 及101年度刑議字第3號決議文(精簡版)。
警察人事法令服務問答集 警察人事法令服務問答 第一篇任免遷調 第一章新進人員 一、報到時應注意事項 問:剛自中央警察大學或警察專科學校畢業分發報到時,應準備那些證件? 又應注意那些事項? 答:報到時應準備:1、分發命令2、畢業證書3、二吋照片六張,另外應填寫1 ...
精神病患得否擔任公務人員?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