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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第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由於此網站的設置,我們無法提供該頁面的具體描述。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符合前條規定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其銷售貨物或勞 務之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收入不足支應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 動之支出時,得將該不足支應部分 ...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行政院92年3月26日院臺財字第0920006427號令 ... 本標準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下列規定者,其本身之 ...
財政部賦稅署新聞稿-修正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行政院於102年2月26日以院臺財字第1020005149號令修正發布「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以下簡稱免稅標準)第2條及第3條規定,將適用免稅標準要件之一「機關團體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支出達其收入比率70%」調降為60 ...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的 ...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須符合下列規定,其本身之所得及附屬作業組織之 ... (5)其基金及各項收入,除零用金外,均存放於金融機構,或購買公債、公司債、 ...
01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第二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下列規定者,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屬 ... 於民法總則公益社團及財團之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 ... 五、其基金及各項收入,除零用金外,均存放於金融機構,或購買公債、公司債、 ...
修正「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行政院於102年2月26日修正發布「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 ...
新聞稿 - 財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R.O.C. - 修正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提供中華民國財政部簡介,新聞稿公佈和服務資訊。含民意信箱、檔案下載、線上申辦以及訴願申請服務。 ... 行政院於102年2月26日以院臺財字第1020005149號令修正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