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大陸或外籍配偶來臺,可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嗎? 二、 大陸配偶持有團聚、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等事由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 證來台者,應自其在臺灣連續停留或 居留滿6 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