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列報交際費須與業務有關,始可認列 | 林瑞珠記帳士事務所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0條第1款前段規定,營利事業列支之交際費,經依規定取有憑證,並經查明與業務有關者,應予認定。 該局說明,交際費認列原則,須同時符合以下規定: 一、必須與業務有關,為業務上所 ...
營利事業交際費支出雖在規定限額內,仍須與業務有關始可當費用 - 會計事務及服務 - PChome 個人新聞台 營利事業交際費支出雖在規定限額內,仍須與業務有關始可當費用列報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交際費支出雖在規定最高限額內,惟仍須與業務直接有關,始可依所得稅法第37條規定列為營業費用。 該局說明,交際費認列原則,須同時符合以下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利事業列報交際費應注意那些事項?(2233) 2014年5月7日 ... 交際費經取具合法憑證,並經查明與業務有關者,應予認列,但不得超過所得稅法第 37條規定限額。交際費應取具之原始憑證如下: 1.在外宴客及招待 ...
新聞稿- 財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 R.O.C. - 列報交際性質之餐費及 ... 2013年8月23日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為拓展業務,常有交際性質的餐費及 ... 除剔除補稅 外,並依所得稅法第100條之2規定加計利息;另交際費憑證亦常 ...
營利事業列報交際費支出,除應取得符合稅法規定之原始憑證 ... - 財政部 2014年6月10日 ... 南投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表示:營利事業列報交際費支出,除應取得符合 稅法規定之原始憑證,以及注意是否超過稅法規定限額外,並應以 ...
| 營利事業列報交際費須與業務有關者始可認列,並不得超過所得稅法 ...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0條第1款前段規定, 營利事業列支之交際費,經依規定取有憑證,並經查明與業務有關者,應予認定。
| 執行業務者列報交際費支出,除取得合法憑證並與業務有關外,還須 ... 執行業務者列報交際費支出時,除應取得合法憑證並與業務有關外,還須注意相關 限額規定。執行業務者全年列支之交際費總額,不得超過各業別核定執行業務收入之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營利事業列報交際費須與業務有關,始可認列 2013年11月6日 ... 本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0條第1款前段規定,營利事業列支之交際 費,經依規定取有憑證,並經查明與業務有關者,應予認定。
那些發票是可以抵扣營業稅? - 榮發記帳士事務所 支付租用營業場所或辦公設備之費用(包括倉庫、門市部等)。 憑證為 ... 交際費用. 與 客戶用餐、贈送花圈、花籃、盆景、禮品等支出。憑證為統一發票、收據。(有限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