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 建興 的部落格 :: 痞客邦 PIXNET :: 宋姓男子因未繳路邊停車費,不僅收到交通罰單,還因此被查稅,遭 裁罰加倍補交牌照稅,宋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法官認為,稅捐機關事 前未給宋陳述意見的機會,判決桃縣府地方稅務局敗訴、宋不必被加 倍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