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一、前言: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形成之背景 ‧ 著作財產權之權能包括:重製權、公開口述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演出權、改作權、出租權、輸入權等。 ‧ 本會所執行的業務即上述權利中音樂著作之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 ...
ARCO 社團法人台灣錄音著作權人協會 本會(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已於101年3月15日,於台北地方法院登記處依法完成法人更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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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著作權 ... 剛剛提到的音樂著作部份,目前有三個音樂仲介團體提供相關授權,分別是『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MUST)』、『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MCAT)』、『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TMCS) ...
ARCO 社團法人台灣錄音著作權人協會 本會(原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已於101年3月15日,於台北地方法院 登記處依法完成法人更名程序 ...
ARCO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簡介 民國 101 年 3 月原社團法人 中華民國錄音 著作權人 協會 ,經台北地方法院登記處裁定准許變更中文名稱為「社團法人台灣錄音 著作權人 協會」。 ³ 本會會員 目前 本會之會員 包含國內 30 餘家唱片公司,多為國際...
ARCO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簡介 本會簡介Ö 會員名冊Ö 授權範圍Ö 管理範圍Ö 相關連結Ö 回首頁Ö ...
ARCO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章程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第十五條. 會員有依使用報酬之 ...
社團法人台灣錄音著作權人協會- 外交部NGO雙語網 成立於民國78年9月,係經內政部核准設立、台北地方法院登記在案之公益法人團體,受錄音著作權人之授權,管理其著作之公開播送權及使用權利金收取事宜。
ARCO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問答集 Q: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種類有哪些? 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著作權法上 所稱之著作包括:. 1. 語言著作。 2. 音樂著作。 3. 戲劇、舞蹈著作。 4. 美術著作。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