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法本文(2) 第二十五條 國民大會依本憲法之規定,代表全國國民行使政權。 第二十六條 國民大會以左列代表組織之: 一 每縣市及其同等區域各選出代表一人,但其人口逾五十萬人者,每增加五十萬人,增選代表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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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經由修憲程序,在民國80年(1991年)4月22日議決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在同年5月1日由總統公布。同年4月30 ...
中華民國憲法本文 - 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首頁 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三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四條 ...
司法院大法官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公佈時間 1947/12/25 修(發)布時間 1947/12/25 (前言)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 教,為鞏固國權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司法院大法官 2013年6月18日 - 大法官解釋 ... 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第1 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 ...
中華民國憲法(全文) 名 稱: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12 月 25 日 公發布) 第 一 章 總綱 第 1 條 (國體)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 2 條 ...
中華民國憲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2014年2月24日 - 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定本憲法,頒 ...
中華民國憲法-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2013年6月3日 - 斜體字條文已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93年立法94年公布)凍結。以下各條文的法條要旨(括號內文字)來自立法院法律系統,國民大會通過的 ...
中華民國憲法 第 6 條, 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第 二 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8 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