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團體法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维基百科 行政院與立法院的關係原本是近似內閣制中行政權及立法權的關係;但修憲 後,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但立法院倒閣時總統可以解散國會。行政院長有責無權,總統有權無責。國民黨及民進黨稱這樣制度為「改良式的雙首長制」。但條文的漏洞在民 ...
陳總統水扁先生 - 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首頁 陳總統水扁先生(1950-),台南縣官田鄉人。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民國70年,當選台北市議員,從此踏入政壇。76年加入民主進步黨。78年底當選第一屆增額立法委員,81年當選第二屆立法委員,任內參與推動廢除刑法第100條、軍政軍令一元化等立法工作。
中華民國憲法 - 维基百科 因民國37年(1948年)内战扩大,为适应形势,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經由修憲程序,在4月18 日議決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作为临时宪法修正案,同年5 ...
中華民國憲法本文 - 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首頁 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三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四條 ...
中華民國憲法 【法規名稱】 相關題庫1>>相關題庫2>>相關題庫3>> 相關題庫4>> 相關題庫5 中華民國憲法 【制定日期】民國35年1月25日 【公布日期】民國36年12月25日 【法規沿革】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法規名稱】 相關題庫>> 修正沿革及理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修正日期】民國93年8月23日 【公布日期】民國94年6月10日 【法規沿革】 1‧ 中華民國 ...
憲法第一次增修 - 憲法簡介 ... 為了使行憲與戡亂並行兼顧,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經由修憲程序,在民國三 ... 臨時條款的內容要點為規定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得為緊急處分、設置動員戡亂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中華民國總統府網站-首頁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第一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中華民國)總統府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下載.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