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 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中華民國 ( 粵拼 : zung1 waa4 man4 gwok3 )係 1912年 喺 中國 成立嘅共和國,而家有效嘅統治領土包括 台灣島 、 澎湖列島 、 金門 、 馬祖 、 東沙群島 同埋 南沙太平島 ,總陸地面積就得36,188平方公里。中央政府而家係喺 台北市 , ...
中華民國憲法 - 维基百科 因民國37年(1948年)内战扩大,为适应形势,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經由修憲程序,在4月18 日議決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作为临时宪法修正案,同年5 ...
人事行政-考試科目,工作內容-高普初 ...-[三民補習班] 【普考/ 四等】高中職學歷 【高考/三等】大學學歷 報考利多 1. 高普考及部分特考,都有人事行政,一次準備,多次機會 ... 警察、消防員的薪水,錄取三等警消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三)領土變更、修憲程序: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 ... 四)立法 委員自第七屆起,席次由二百二十五席減為一百一十三 ...
憲法第一次增修 - 憲法簡介 憲法第七次增修 ... 我國憲法的制定施行,正值國內戰亂連連,為了使行憲與戡亂並行 兼顧,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經由修憲程序,在民國三十七年四月十八日議決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93年立法94年公布) - 维基文库,自由的 ... 2011年10月5日 ... 立法院通過於民國93年8月23日(現行條文)第七次修憲,國民大會複決通過於 ... 中華 民國80 年4 月22 日 制定10條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三讀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司法院大法官 2013年6月18日 ... 大法官解釋 ...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前言)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 如左: 第1 條中華民國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中華民國)總統府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 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 中華民國總統府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十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八八OO二一三三九O號令公布修正 增修條文第一條、第四條、第九條及第十 ...
憲法第五次增修 - 中華民國總統府 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三日,第三屆國民大會第四次會議議決通過修正中華民國憲法增修 條文第一條、第四條、第九條及第十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