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沒有公證,房客擺明不繳房租,寄發存證信函後,我該怎麼做 ... 依法在你的房客逾付租金達2個月以上,你就可以終止租約(民法第440條),寄存證 信函的目的,是要證明你已經明白告訴對方,並確定對方有不付房租的故意,所以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