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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二)被告羅宗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藉端勒索財物罪嫌,業據洪正雄、黃家訓、張致銘、魏志平及林青茂結證甚詳,且陳振隆亦結證稱被告確曾要求伊對工程包商之棄土清運過程為跟拍攝影,並有扣案之錄影帶可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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