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 - 農業局移請新北市府地政局依區域計畫法,兩處農舍分別裁罰新台幣6萬到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至於第二處農舍,須依限期恢復農業用途使用,違建需恢復原狀,否則新北市府工務局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將拆除,業者若不執行,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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